职责
“国际访问教授”分为科研类与教学科研类。科研类需在我校开展科研工作。教学科研类需在我校开展科研工作同时,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英语授课课程,其所授的课程必须为我校现有培养方案内课程。
国际访问教授待遇
A 聘期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
B 访问期内生活津贴
生活津贴共计(人民币) | |
正教授 | 45000元/月 |
副教授/助理教授 | 31500元/月 |
资金来源(人民币) |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外国专家经费 | 人力资源部 国际师资经费 | |
正教授 | 1000元/天 | 500元/天 |
副教授/助理教授 | 750元/天 | 300元/天 |
C 合同期内学校提供校内住房
D(仅针对教学科研类)英文授课教学津贴
正教授 | 副教授 | 其他 | |
教学津贴 (美元/课时) | 150-200 | 100-150 | 100 |
(具体津贴标准取决于最终课程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