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流程文字版

国际访问教授项目流程

01 项目申请

  1. 申请资格

    • 在国际知名大学或者研究机构拥有教职的正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 来中国科大访问并开展不少于2个月、不超过1年的科研类或教学科研类工作。

    • 科研类:在我校开展科研工作。

    • 教学科研类:在我校开展科研工作的同时,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英语授课。

  2. 申请时间

    • 每年1至3月、7至9月,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将在学校主页发布申报通知并开放在线申请。

    • 每年4至5月评审并批复执行期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项目。

    • 每年10至11月评审并批复执行期为次年2月至后年1月的项目。

  3. 申请方式

    • 校内邀请人通过国际访问教授网站在线申报,网址:http://fass.ustc.edu.cn

    • 请尽可能完整填写页面所需字段,在提交前,请点击“下载报表”(或暂存后,在项目列表的“操作”中点击“下载报表”)获取《国际访问教授申请表》,打印纸质申请表并完成相关单位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并提交,原件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国际楼304)。

02 项目获批

  1. 批件下载与来访备案

    • 项目获批后,申请人在申报系统的项目列表页面,点击对应项目后的“操作”按钮,选择“下载批件”,获取带有国合部签章的《项目评审意见表》,用于校内手续办理。

    • 邀请人需在外事管理服务系统(abroad.ustc.edu.cn)来访交流业务中提交来/顺访邀请。

  2. 申请签证

    • 校内邀请人在来访前2个月协助外籍国际访问教授办理来华签证手续。推荐申请K签证(无需邀请方出具材料,18-45岁青年科技人才)。

    • 请邀请人关注签证情况,避免非法停留,疑问请咨询国际楼304范良辰0551-63603207。

    • 若未持有K签证等长期有效签证,访问90天以内人员,可由学院出具邀请函办理F签证。后续,F签证可按原签发时长办理一次延期。

    • 若需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请邀请人在提交外事管理服务系统的来访邀请时,选择需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业务咨询陈晨玮0551-63600500)。

    • F签证及延期时长不足以完成访问任务的,邀请人需提前与国合部沟通,符合要求的外国专家可先持F签证或其他签证入境。后续学院同外专签署《国际访问教授聘用协议》,外专来校后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签证困难的特殊情况,可沟通办理Z签。

  3. 校内住房、一卡通

    • 在访问教授来访前1个月,邀请人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动专家公寓入住申请表》,填写后交至国际楼304,完成国合部签章后,提交资产处房产管理办公室办理住房预约。

    • 邀请人提前在外事管理服务系统(abroad.ustc.edu.cn)外专业务中提交“外籍专家校园一卡通/延期申请”,通过后于国际楼210领取介绍信,急件可线下至国际楼210加急。携带外籍专家护照复印件及照片(可电子版发送至网络信息中心邮箱netservice@ustc.edu.cn)、介绍信,前往东活一楼网络信息中心大厅为其办理校园一卡通。

  4. 免税备案

    • 根据税务规定,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酬或劳务报酬需在财务处办理备案手续后才能享受非居民税收协定待遇。

    •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超额购汇需提供完税证明或免税备案证明

    • 具体要求请咨询财务处。

03 项目执行

  1. 住宿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及港澳台胞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的,需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 办理材料:境外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居住证明(租房合同)。

    • 办理地点:芜湖路派出所、或校内外管工作站(东区222楼,工作时间:周一、周三、周五)。

    • 目前校内外管服务站暂停服务,请前往芜湖路派出所办理。

  2. 材料留存

    • 国际访问教授在校执行项目时,邀请人需留存每次来华的出入境章记录。项目总结时需要上传,用于核验实际在华情况。

    • 邀请人需留存访问教授在校期间教学、科研的成果,在项目总结时填写入系统。建议留存相关照片、扫描件等,一并上传。

04 项目核销

  1. 系统总结

    • 项目结束两周内,项目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的项目列表页面,点击对应项目后的“操作”按钮,选择“总结上报”,在线填写项目总结。

    • 请完整上传所有出入境记录页,并填写实际来校工作日期。

    • 到达日与离开日合算为一天领取补贴,即页面中每段来校工作天数均需减去1天后,领取补贴。

    • 填写完成后,在提交前请点击“下载报表”(或暂存后,在项目总结列表,点击对应项目后的“操作”中的“下载报表”)获取《学校自主项目成果申请表》,项目负责人于该表最后一栏签字、访问教授签署授权书、学院于封面处盖章,扫描上传至系统“《成果总结表》签字盖章版”处。

    • 项目获批时下载的《项目评审意见表》,需填写实际工作日期和天数、由项目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项目批件》签字盖章扫描版”处。

    • 教学科研类的教学津贴请于国际楼311金璐老师处办理(0551-63602851)。

    • 其他需上传材料:专家护照首页扫描件、来华及离华出入境章扫描件(或移民局电子出入境记录)、一次来华及离华机票登机牌扫描件。

  2. 项目核销

    • 进行项目核销前,邀请人需完成项目总结并由国合部审核完成。

    • 每份报销单中均需提供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审批通过的“来/顺访邀请备案表”及签字盖章后的“项目评审意见表”,以及外专护照首页、外专出入境章/电子记录。

    • 访问津贴请办理人于财务处智能报销平台填报“薪酬发放”-“其他劳务”,两部分需分别制单:

    •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供:正教授1000元/天;副教授/助理教授900元/天。

    • 根据经费使用情况,请报销人配合财务系统审核意见,调整经费卡。

      • 首选经费卡YD5040008002,证明人P0850范良辰,院级审核人P0072王晨(达20万的报销单,院级审核人为10179瞿昆,请在预审人中选择P0072王晨)。

      • 补充经费卡WC3605,证明人P0850范良辰。

    • 人力资源部提供:正教授500元/天;副教授/助理教授300元/天。

      • 经费卡WC5020001804,证明人P0850范良辰,预审人10833丁启璠,院级审核人10581王禹。

    • 来华及离华的机票款请办理人于财务处智能报销平台填报“国(境)外人员来访(专家)”。仅可报销1次往返的经济舱出入境机票,经费卡同上述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访问津贴卡。

    • 校内住房租金国合部承担国访教授校内住房租金,退房时办理人于资产处领取校内公寓房租内部结算转账单,填写办理人姓名及学工号后,送至国际楼304办理签字后提交财务处。水电气费用由国访教授本人现金支付或邀请人使用其他经费支出,使用校内经费卡要求国合部加签。